全院师生及家属:
2012年7月8-9日,宁波大学校园内先后有7人被流浪狗咬伤,后经检验,此狗携带狂犬病毒。为此,浙江省教育厅下发文件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近日来,学院校园内发现有几只狗四处流窜。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学院规定:校园内禁止饲养宠物。请我院广大教职工互相监督,并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主动加强与学院保卫处、后勤处等部门联系,发现情况及时反映,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谐。
请饲养人在知悉本通告后,及时将宠物妥善处理。否则,学院将组织人员捕杀。
学院保卫处、后勤处
201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