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师: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3年认定工作安排
(一)网上申报
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6日至4月12日,申请人须在申报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入“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的时间为4月9日至4月15日。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补全材料的,不能在本次通过认定。
二、认定工作所需材料及要求
申请人现场确认须递交的材料(同时递交正本和影印件的材料,正本审核后退返申请人)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学历证书正本及影印件(专科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影印件);国外取得学历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原件及影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影印);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正本及影印件;
5.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6.《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影印件;
7. 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正本或合格学历档案成绩册正本及影印件;
8.申请人的人事聘用合同原件及影印件;
9.教授、副教授职称证书原件及影印件。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除具有副教授、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外)均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跨学科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当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毕业证书上未反映是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必须由原就读学校出具书面证明,并加盖学校或学校教务处公章(二级学院证明无效),或者提交合格学历档案成绩册,成绩册上须有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实习考试合格成绩。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递交材料时未能出具证明或成绩册原件及影印件的,按“申请材料不全”进行处理。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与现场确认系统严格按设定的时间开放和关闭,凡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网上申报或网报未确认、申请材料未补全的申请人,本次将无法进行认定。
认定工作中的其他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吴珊珊联系(电话:86668875)。QQ群:144869587(申报老师请务必加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