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后勤服务社会化进程,经研究决定,广厦大学美食城部分商铺通过向社会公开拍卖的方式确定经营者。现将有关事项向全社会公告。
附件:一通拍卖公告及特别说明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
2021年7月22日
附件
一通拍卖公告
本公司受委托,定于2021年7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东阳市艺海北路388号总部中心B幢西区十楼3号开标室对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内经营用房(2021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经营权进行公开拍租,起拍价如下:
1、图书馆1楼文印室约21㎡,7.5万/年;
2、西门裙房花店约20㎡,1.2万/年;
3、9号超市零售店约41㎡,1万/年;
4、3号宿舍1楼理发店约47㎡,1.2万/年;
5、美食城理发店约51㎡,4万/年;
6、美食城2号店约122㎡,11.5万/年;
7、美食城3号店约106㎡,8.6万/年;
8、美食城4号店约109㎡,6万/年;
9、美食城5号店(电信营业厅)约106㎡,7万/年;
10、美食城6号店约166㎡,4万/年;
11、美食城7号店约166㎡,5万/年;
12、美食城8号店约171㎡,5.5万/年;
13、美食城9号店(清真档口)约106㎡,4万/年;
14、美食城10号店约106㎡,5万/年;
15、美食城11、12号店约507㎡,15.64万/年。
具有良好信誉、无失信记录的企业或自然人于2021年7月28-29日下午4时前到市艺海北路388号总部中心B幢西区十四楼报名。报名时带相关证件和复印件并交纳相应标的40%的保证金,存入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1208040029049203886,开户行:工行东阳市支行。
咨询电话:86631366 13505892446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
金华一通拍卖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2021年7月21日
特 别 说 明
本公司受东阳市广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实施本次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内经营用房的经营权拍卖活动,时间为2年,为了使拍卖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拍卖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拍卖人声明:本次拍卖的标的一切以现状为准,拍卖人不保证其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必须在拍卖会前看样了解拍卖标的的具体情况,一旦进入拍卖会现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二、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竞买人必须按每个标的交纳约40%的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保证金当即转为定金,如果违约,定金不予返还。未竞得者保证金不计息在三天内退还(如遇节假、双休日顺延)。
三、本次拍卖标的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2021年8月3日前交清2年拍卖款并支付成交总额5%的拍卖佣金。未按时交清款项,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保证金可抵房租拍卖款。
拍卖款和佣金交入户名:金华一通拍卖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账号:1320626200000394,开户行:金华银行东阳通江支行。款项交清后,8月3日带银行回单到总部中心B幢西区十四楼办理手续。
五、委托拍卖的标的在拍卖前如被撤拍,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六、本次使用权拍卖按《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招租细则》要求实施,服从学校统一管理。拍卖款交清后,一星期内与学校签订租赁协议,签订协议时并向学校交纳1.5万元卫生质量风险保证金。
七、每个标的面积仅供参考,竞买人必须现场察看,经营范围见拍卖清单中表格内,美食城5号店应是电信营业厅,美食城9号店应是清真档口,超市零售店和美食城之间经营不得冲突,都必须有独立承担食品安全等法律责任的能力,所有经营户必须诚信经营,不得卖假货、欺瞒学生。
八、本次拍卖标的租金一次性支付,所有房屋经营期间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原承租人在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须符合相关规定并到本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相关手续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所有出租房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未经学校同意,不准转租、不准改变房屋结构和设施,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如空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等)。承租方在租用期必须严格遵守工商、税务、供电、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要求,文明经营,做好保洁与门前“三包”工作。成交后,一星期内与学校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营业执照。遇学校规划需拆建要调整等原因,委托方有权提早通知一个月后收回房屋并退还剩余租期应分摊租金,并做适当的调整,不作其它任何补偿。遇特殊情况,委托方不能如期将房屋移交给承租方的,租期顺延,其它事项与委托方协商解决。
九、除本《特别说明》外,涉及的一切税、费和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承租人在经营中,每月按实际消耗数从营业额中扣除,燃料费用、通讯费用等自行与服务商直接结算。如有未尽事宜涉及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本次拍卖的所有标的本公司不提供售后服务,交付标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因政策性变动及不可抗力所引起的一切事宜,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金华一通拍卖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2021年7月21日
附:《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招租细则》
注:拍卖款和佣金(成交总额5%)存入户名:金华一通拍卖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账号:1320626200000394,开户行:金华银行东阳通江支行。8月3日凭交款凭证(银行回单)到艺海北路388号总部中心B幢西区十四楼办理手续。
咨询电话:86631366
拍 品 清 单
序号 | 拍品名称/面积 | 租 期 | 起拍价/元 | 经营要求 | 押金/元 |
1 | 图书馆1楼文印室约21.28㎡ | 20210801至 20230731止 | 7.5万/年 | 打印复印拍照等 | 1.5万 |
2 | 西门裙房花店约20.72㎡ | 20210801至 20230731止 | 1.2万/年 | 鲜花销售 | 1.5万 |
3 | 9号超市零售店约41.58㎡ | 20210801至 20230731止 | 1万/年 | 散装零食 | 1.5万 |
4 | 3号宿舍1楼理发店约47.04㎡ | 20210801至 20230731止 | 1.2万/年 | 美容美发 | 1.5万 |
5 | 美食城理发店约51.12㎡ | 20210801至 20230731止 | 4万/年 | 美容美发 | 1.5万 |
6 | 美食城2号店约122.4㎡ | 20210801至 20230731止 | 11.5万/年 | 特色小吃、咖啡 | 1.5万 |
7 | 美食城3号店约106.25㎡ | 20210801至 20230731止 | 8.6万/年 | 特色小吃、咖啡 | 1.5万 |
8 | 美食城4号店约109.34㎡ | 20210801至 20230731止 | 6万/年 | 特色小吃 | 1.5万 |
9 | 美食城5号店(电信营业厅)约106.25㎡ | 20210801至 20230731止 | 7万/年 | 电信专营 | 1.5万 |
10 | 美食城6号店约166.14㎡ | 20210801至 20230731止 | 4万/年 | 特色小吃眼镜店 | 1.5万 |
11 | 美食城7号店约166.14㎡ | 20210801至 20230731止 | 5万/年 | 特色小吃 | 1.5万 |
12 | 美食城8号店约171.82㎡ | 20210801至 20230731止 | 5.5万/年 | 特色小吃 | 1.5万 |
13 | 美食城9号店(清真档口)约106.25㎡ | 20210801至 20230731止 | 4万/年 | 清真档口(高校必须) | 1.5万 |
14 | 美食城10号店约106.25㎡ | 20210801至 20230731止 | 5万/年 | 特色小吃 | 1.5万 |
15 | 美食城11、12号店约507.5㎡ | 20210801至 20230731止 | 15.64万/年 | 快餐特色小吃 | 1.5万 |
注:以上标的相关约定详见特别说明第4、6、7、8条,押金不计息。
附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招租细则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后勤服务社会化进程,经研究决定,广厦大学美食城部分商铺通过向社会公开拍卖的方式确定经营者。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甲方为学校,乙方为承租人)
一、对象:有经营管理服务经历的单位和个人,有良好信誉,无失信记录。
二、经营范围:特色小吃、小炒、快餐、咖啡、电信专营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超范围经营,否则每超范围经营一种商品,甲方有权按每次不低于5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严格禁止向学生销售酒类和香烟等商品(含瓶装饮料),若有违反将处以重罚直至取消经营资格。
三、招租时间:二学年,自2021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在经营过程中若师生对服务质量满意程度高于75%,经学院研究决定可以继续在校经营。
四、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向学校缴纳卫生质量风险保证金1.5万元。卫生质量风险保证金不计息,承租期满后终止在本院经营时无息返还。卫生质量风险保证金的主要用途如下:
⑴美食城经营者必须坚持服务师生原则,努力向师生提供优质服务。师生满意度月考核要求达到75%以上,每少1%在质量风险保证金中扣除100元。
⑵美食城经营者应精心组织,认真搞好食堂及周边的卫生工作,保持餐厅卫生、整洁、美观。学院将组织力量加强对食堂卫生工作的督查,若发现卫生质量明显不好,除提出批评外,第一次处以100元罚款,以后依次累加;若食堂因卫生受东阳市卫生监督所处罚,学院将处以与市卫生质量监督所数额加倍的罚款;发生食品卫生事故的,没收全部卫生质量风险保证金,并视情节进一步追究责任。
⑶经营户在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垃圾,由经营者自行袋装后送到垃圾转运站。餐厅外通道、楼梯及食堂周边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由学院统一安排,每个经营单位每年交学院卫生保洁费1000元。
⑷美食城所有员工必须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做好暂住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持健康证上岗,上班时必须穿戴工作衣帽。经查实员工中每一人没有暂住证、健康证,每天各罚款100元。不穿戴工作衣帽上班,每查实一人每天罚款50元。
⑸乙方的经营场所仅限于本食堂范围以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本美食城销售间以外的场地从事经营活动,更不得在餐厅外廊及路边摆摊设点进行销售活动,若有违反每次处罚款500元至1000元。
⑹乙方在经营中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不得经营自制奶茶类食品、汉堡油炸类食品和现榨果汁。若有违反本条款的行为,第一次对经营者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第二次罚款的数额加倍,第三次停业整顿,第四次终止合同。
⑺乙方所使用的卡机由甲方配置,甲方按每月每台30元的标准向乙方收取卡机管理费。校园卡的开户、充值、解挂及注销业务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每半月与甲方结算一次。
⑻承租期满后乙方应即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移交时间,否则甲方有权以每滞后一天贰仟元的标准向乙方收取延误损失费,并直接在卫生质量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五、其他规定:
㈠承租户工作人员由经营者自行组织,工资由经营者支付,不得拖欠、克扣员工工资。
㈡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法制及安全教育,严禁赌博;加强对安全生产(特别是锅炉以及高压电器的安全生产)与食品卫生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和职工的人身安全。乙方因违规、违纪发生的食品卫生事故甚至食物中毒以及各类安全事故和人身意外,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㈢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对经营场所进行装饰、装修时,需经过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并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原房屋结构。
㈣乙方在经营中发生的水电费用,每月按实际消耗数从营业额中扣除。燃料费用、通讯费用等由乙方与服务商直接结算。
甲方为乙方职工提供的简易集体住房,按每月每间60元的标准收取房租;整个楼层的水电费以房间为单位由各住户共同承担。
㈤甲方为乙方提供经营场所,经营设备由乙方自行添置,期满后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㈥乙方在承包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与义务。
㈦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必须自我经营,不得自行转包或停业,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承包余款和卫生质量风险保证金。
㈧拍卖成交后,房租拍卖款二年一次性交纳。
联系人:王老师 王璐(13868934762)
联系电话:86668828 86668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