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处处长是督导处的行政负责人,在学院院长的直接领导下主持督导处的全面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学院的工作计划内容,全面落实《职业教育法》和学院督查制度,
2.充分发挥全处职工的主观能动性,群策群力,全面完成学院的督导工作任务。
3.组织制定与实施学院督导工作规划、学年督导工作计划。经常检查督导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认真总结学期、学年督导工作,并提出改进学院督导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4.主持督导工作会议和督导办公会议。带领全体督导工作人员认真完成学期和学年督导工作计划。
5.领导和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督导队伍的思想建设。定期组织督导人员的思想政治学习,业务理论学习。
6.带领全体督导人员认真组织实施学院的《督导工作实施细则》。以督导工作促进和带动学院教育教学工作质量。
7.负责学院督导工作队伍的培养、充实、建设和完善。
8.负责与校内外相关行政部门及教育教学单位的联系。参加校内外与督导有关的社会活动,探索横向联系的督导模式。
9.建立健全学院各项督导工作运行机制,并认真组织检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