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与起草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计划、评估方案、工作报告、工作总结等有关文稿。
二、督查各教育教学单位贯彻执行学院有关教育教学的规章制度情况,并及时向督导处反映。
三、根据督导处工作计划和要求,经常深入到教学班随机听课、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参与相关教学单位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工作,配合相关教学单位做好教学基本建设。
五、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学院师生对教学改革、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到相关职能部门。
六、发现危及师生人身安全、侵犯师生合法权益、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等行为,立即予以制止。
七、对有关教育教学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总结和推广学院有关教育单位或教师成功的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便于互相借鉴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九、完成督导处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