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许华春院长“培德提能、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新学期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学院教师的高职教育教学能力,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学院督导处根据本学期工作计划,将为学院教师组织举办一次“授课艺术”讲座。
“授课艺术”讲座的主讲教师,将在各分院优秀教师中选拔。为保证本次讲座的质量,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讲教师推荐
1.主讲教师要求
主讲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原则上要求具有5年以上职业教学经历,教学经验丰富,平时授课质量能得到分院师生的普遍认可。
2.主讲教师推荐
分院可以自行选拔主讲教师人选,并于2013年3月22日前,将主讲教师推荐到督导处,并附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年龄、职称、学历、任教课程、主要科研成果等)。联系人:陆美燕(办公电话8392)。
二、讲座基本要求
讲座应围绕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结合“五化”教学模式和教师自身教学过程中的体会和成功案例。
三、讲座举办时间
本次“授课艺术”讲座拟在2013年4月17日举行。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督导处
201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