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南京大学长江产经研究院聚焦“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为主题举办双月论坛研讨会,邀请国内著名专家学者对这一主题进行分享,本期公众号刊发的是刘志彪教授演讲的主要内容。
第一个问题,全国统一大市场跟过去国外大循环是什么关系,提倡搞全国统一大市场或者建设国内强大市场,是不是就不要搞对外循环了?
过去中国的全球化是客场全球化,这种全球化是发生在全球价值链低端的国际代工环节,产品最终是进入西方市场。因此,我们的全球化从市场的角度来看是利用发达国家的市场,是一种客场全球化。这种全球化目前在利用西方市场这一方面继续走下去的可能性比较小,国内外都不具备这个条件,所以全球化下一步非常重要的逻辑就是利用国内市场搞全球市场,也就是主场全球化。实际上利用中国的市场吸引国外先进的技术和人才要素,来发展创新经济,产品最终销到国内市场,或者进入国际市场。同时我们又可以依托国内市场,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比如说去国外并购或者收购或者利用国外的要素,这也是全球化非常重要的一种方式。利用中国的市场还可以推动全球经济增长,来实现对全球经济发展的贡献。因此客场全球化转向主场全球化的过程,是新一轮高水平开放非常重要的战略选择,而全国统一大市场显然就是为实施这一次主场全球化做战略准备。
过去的客场全球化过程中,国内市场是不是统一市场,并不很重要,相反,扭曲的国内市场有时在某种程度上反而成为了变向鼓励企业出口的工具。现在转向主场全球化情况就不一样了,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投资,整个循环过程需要由国内统一大市场来进行支撑,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来讲,主场全球化它的核心、载体、基础、前提就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凸显了全球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性,所以我们这次中央文件里面第一句话就讲到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新发展格局重要的基础和支撑,可以用庞大的内需这个市场来引领、推动外循环,实现资源的集聚,激励创新,优化分工,推动增长,促进竞争,培育、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新优势,使这个过程成为一个可持续的历史过程。
这个其实就是指出了国内统一大市场在内外经济循环当中的重要作用。大概分为五个方面,第一个集聚资源,向内和向外集聚;第二个激励创新,因为内需市场才可以成为激励本国自主创新的一个动力;第三个优化分工,因为只有大市场才更有利于实现分工,这是著名的斯密定理,市场的容量决定分工的程度;第四个推动增长是毫无疑问的,你没有这么大的市场,你的产能肯定就是过剩的;第五个统一市场的规则统一会促进竞争。所以这五大作用显示,统一市场的建设是任何一个国家走入现代化的必要过程,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高级阶段。
第二个问题为什么要提统一市场?统一市场是不是大数据支撑下以国家统一计划管理的方式来指导市场,是不是今后一切市场的事务都要由中央政府来进行管理和决策?
出乎我意料,这个问题目前社会上有一些争议。实际上,汉语当中“统一”有很多的含义,但是在这里,我们理解这个统一它其实更多具有市场一体化的意义,但是它也不完全等同于这种市场一体化的意思,我们都知道欧盟、东盟,包括美国过去倡导的TPP,还有更高的,比如说WTO都是一个统一市场的意思,侧重于市场规则统一的一个经济体。
我们这个统一市场不能完全跟西方理解的一模一样,我觉得是两个方面有不同,第一个是我们的统一可能更多的带有中央主导性经济的特征,中央对于经济的管理肯定要比西方国家联邦制体制的力度大得多。在进行市场化体系改革时,由于政企管理体制不一样,中央对于经济事务管理的能力、范围、程度、组织、决策、信息、机制、协调能力都要大大地高于西方国家,这是一个方面。
另外一个方面就是因为我国地域辽阔、经济错综复杂、文化差距比较大,我们不仅通过“条条”来管理,我们还要通过“块块”来进行管理,也就是在中国地方政府发挥的作用非常大。未来统一市场要改变行政区经济,但无论怎么改变也要发挥除了中央之外的地方的积极性,这是中国在市场改革过程当中有别于金砖国家(印度、巴西)很不一样的地方。也就是说中国的地方政府在整个经济发展当中起的作用,尤其是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动力作用是不能否认,也不能小视。
总的来说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落脚点是大市场,基本特征就是分散的市场主体根据竞争性的价格信号进行经济决策,同时在中国也有政府进行宏观管理的重要特征,即有力度的宏观管理,就是所谓的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这样一种组合。
全国统一大市场这个词里面是六个词组起来的,“大市场”指市场规模大,“全国”是指全国范围,不是区域市场。现在目前分歧的主要就在“统一”这个词,其实是指市场规则制度和基础设施的统一,是要提高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执行的协同性,在这个基础上形成公平竞争的大市场。因此这里的统一市场、统一规则实际上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政府应用统一的《反垄断法》、《反不当竞争法》来进行市场管理。这个基础上形成公平竞争的大市场。
第三个问题,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困难和阻力究竟在什么地方?
建设统一大市场主要困难可以从横向和纵向两方面来看。横向方面,从企业主体来看主要是行使两种市场分割的行为会导致市场分割。第一个就是在竞争当中具有市场势力的企业行使垄断性行为攻击竞争对手,制定歧视性的政策。比如说平台垄断里面的企业,采取二选一的办法对竞争对手采取一些不利的政策,另外对中小企业产生挤压效应,这种就是分割市场行为,要受到《竞争法》的管制。
另外一种就是特殊的企业(国有企业)行使政府赋予的行政性垄断的能力,这种能力也会分割市场。比如说专门针对某一类企业制定某一类政策,专门垄断某个渠道的来源等等。其实就是中国地方政府参与市场形成准市场主体,对整个横向经济来说形成行政区经济的基本格局,这个行政区经济就是分割市场的一种行为。
在纵向方面,主要是一些部门政府实施某些有违于市场政策的条例、规定、措施等等,也会对统一大市场产生分割效应。纵向政策会对横向产生一种撕裂作用,比如说只允许本地的企业在本地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这个格局是纵向的政府部门规定所导致的市场分裂。长三角一体化未来很重要的内容就是股权市场的统一,把长三角连成一个整体来进行挂牌,这样既可以防治风险,又可以给企业巨大的激励。
所以要解决最主要的问题一是大幅度的减少中央政府各个部门对生产要素的直接分割、分配、供给的权利。二是减少以纵向权力制造横向政策特区,形成政策洼地,造成地区之间极度不平等的做法。三是废除等级制和分类管理国民经济企业的做法,根本的办法就是要平等竞争,统一按照中国企业概念管理,中国的统一市场就基本形成。
第四个问题就是来自于地方政府的担忧,就是在建设全国统一市场过程当中,原来依靠地方政府竞争来获取发展动力的竞争模式和制度的优势还存在不存在?是不是还要继续搞?
创造政策洼地的方法是当今地方政府获取竞争动力的主要方法,或者说其展开竞争的主要手段和工具,是典型所谓的属地竞争,所以中央政府提出要清除各种各样的违反中央规定的一些政策。很多地方可能会用新的办法,比如变相补贴,这种在统一大市场的要求下实际上是不合法的。地方政府竞争虽然给地方发展贯注了很大动力,但是带来中国经济带中很多的问题,比如区域分割、债务风险加大、产能严重过剩、发展粗放等等,因为地方政府存在软预算约束问题。
因此从局部来看的话,肯定是在短期当中会影响地方政府和企业,但是总体来看,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由于使竞争政策、竞争环境更加趋于均等,所以其实有利于地方政府之间的良性竞争以及推进高质量发展,这是这次《意见》发布的重要目的之一。
未来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从四个方面有利于推动地方政府之间良性竞争。
第一,地方政府以创造政策洼地参与竞争的方法,虽然会受到一定的抑制,但是会在参与其他竞争方面提供一个非常好的平台和机会。未来可能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核心来参与竞争,真正投身于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政府,官员可以得到更快的提拔,地区获取更高的利益,人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第二,各种行政垄断的方法在统一大市场下也会受到管制,市场一体化程度会加大,会给地方政府会带来更好的发展。因为一个很小区域范围的市场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当地企业的利益,从而影响当地政府的利益。
第三,过去地方政府挑选赢家输家的产业政策在统一大市场底下会逐步让位于政府参与提供公共产品竞争,执行国家《反垄断法》和《反不当竞争法》这样一种产业竞争政策,更加注重政府对公共福利品的提供以及对市场秩序的提供,所以这一方面会进一步加大。
还有一个应该要看到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在一开始会产生溢出效应和极化效应,这个从根本上讲是一个好事情,优胜劣汰,鼓励地方政府更多投身于营商环境的优化,也是我们国家中央政府所提倡的,也是高质量发展的一个方面。
未来对于地方政府它的分割市场行为国家规定可能要制定负面清单,可能重点要制止扭曲、投资项目拼抢的行为,以政绩最大化为目标直接干预区域内投资决策,或者滥用行政权力排出、限制外地企业竞争,还有用司法权力为本地财政和企业谋利益的行为。未来国家还有可能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川渝等地区贯彻国家统一的竞争法、反垄断政策,这个需要成立上诉巡回法院来解决这个问题。
第五个问题就是依据于全国统一大市场,中央实施中央主导性产业政策,过去地方政府主导产业政策如何继续发挥作用?
未来在中央主导性产业政策下,地方政府这种运用优惠政策的产业政策行为的空间将受到一定的抑制,但是其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市场公共品的产业政策能力将会得以提高,其在执行竞争政策和反不正当市场行为的政策等方面的空间将被放大。
另外,这一次文件针对地方政府的行为,鼓励和激励地方政府进行区域一体化。未来中国区域市场一体化可能是要从长三角、珠三角、粤港澳、京津冀等条件相对比较好的地区首先开始,从区域市场一体化开始推动全国市场一体化的实现,给地方区域在这个市场一体化过程当中有很大的自主权。
中国各个地方经济发展条件不同、人文环境不同、文化习惯不同、地理差距和资源环境差距也很大,所以推全国统一大市场直接在全国推行的会面临困难,如果要从区域比如长三角一体化开始推区域市场一体化可行性更强,因为像长三角这个地方,各种条件比较均等,在国家战略的支持下首先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里面的区域市场,然后各个地方来复制和学习这些地方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的经验,那么国家统一大市场的建设速度会很快。
第六个问题是全国统一大市场下产业政策的实施态势,与竞争政策或者反垄断又是什么样的关系,是以反垄断政策或者竞争政策为基础来实施产业政策,还是主要由中央实施主导性产业政策对市场进行统一管理?
《意见》文本是一份关于中国确立竞争政策在国家经济政策体系中的基础地位的宣言书,意味着中国将会以健全的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建立起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的保障机制,同时优化完善产业政策实施方式。
这比较彻底地向世界宣告了中国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的决心,而绝对不是全面恢复由中央主导性产业政策来对市场进行统一管理的所谓的“新计划经济”。
产业政策讲究效率和追求经济增长,而竞争政策讲究公平正义、平等竞争,它是市场经济体制健康运行的“宪法”或根本性大法,是所有经济政策的其他的基础,所有的其他经济政策必须以此为基础,必须用竞争政策来审查其他经济政策。如果有不正当竞争,有规定不同的主体有不同政策的这样一种情况,一律要打回去重审。第二个要以竞争政策来审查现有的政策,废除制止现有的政策条例,都必须依据于竞争政策来实施,这就是竞争政策在所有经济政策当中的地位,这意味着经济从高速度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的经济。
第七个问题,全国统一大市场对企业有什么影响?这一次中央文件如果认真的贯彻实施的话,对企业而言主要是有这四个方面的作用。
第一,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有助于企业获取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因此大规模寡头垄断竞争企业今后会不断涌现,中国未来的竞争不是原教旨市场竞争,也不是寡头垄断,而是垄断竞争或者寡头竞争,这是走向市场经济的一个标志。
第二,这个意味着什么呢?一是中国可能会有资产集中的过程,会有资产大量调整的机遇。二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统一了竞争条件,竞争条件的均等化有利于国企、民企、外企展开以效率为基础的竞争,效率竞争下优秀的企业会胜出,落后的企业会淘汰,从而提高竞争效率。
第三,如果没有国家的《反垄断法》和《反竞争法》,中小企业的地位会受到极大的抑制,发展空间受到挤压,但是统一的大市场下,《反垄断法》和《反不当竞争法》以及国家对中小企业的保护政策会紧随其后,任何市场经济国家都是如此,因此未来包括专精特新大量企业在其中会有很多的发展机遇,中小企业会得到国家的保护和支持。
第四,大中小企业在这其中最好的配套策略是什么呢?就是中小企业不要直接在最终品市场与大型、特大型企业发生面对面直接的竞争,也就是说生产产品不要同质化,要加入由大型、特大型企业所主导的产业链,进行产品的深耕,关注一个环节、一个工序、一个工艺、一个设备,发展成为专精特新企业是中小企业未来最主要的道路。这些大型企业、特大型企业的道路是什么?就是做产业链的链主,从而形成大中小企业合理布局的产业链分工体系,这是未来中国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转自长江产经智库,作者刘志彪,侵权立删